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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
【摘要】 <正>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《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》已经2022年9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省长赵龙2022年9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,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,保障粮食供给,维护粮食市场稳定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计划、储存、轮换、动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,适用本办法。
- 【文献出处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,Gazette of Fujian Provincial People’s Government ,2022年11期
- 【分类号】F326.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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